童工-标准要求和诠释
标准要求
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使用的儿童的劳动定义同上。公司应建立,记录,维护,并有效地人员和其他有关各方沟通,政策和书面工作程序进行补救,孩子们发现在适合的情况定义的童工以上,并应提供足够的财政和其他支持 让这样的孩子要参加的定义不再是个孩子留在学校,直到以上。该公司可能雇用青年工人,但如年轻工人受义务教育法,他们可能只能课余时间。在任何情况下,任何一个年轻工人的学校,工作和交通时间每一天,在任何情况下,不得超过10小时联合总年轻工人 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。在入夜时分,年轻的工人可能无法正常工作。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,任何情况下,-在工作场所以外的-这是他们的身体和危险或不安全心理健康和发展。
定义
1、儿童定义:任何未满15岁的,除非工作的最低年龄或义务教育当地法律规定,在这种情况下,规定适用于在该地区较高的年龄。
2、定义的年轻工人:任何工人岁以上的孩子,上述定义,并根据在18岁以下。
3、童工的定义:由年轻的一个孩子比年龄(S)指定执行的任何工作一个孩子在上面的定义,除提供的国际劳工组织建议146。
4、有效沟通公司的童工整治的政策和程序,装置中的方式,将实际人员和其他接收和理解。